2012年1月11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明办主任郭宇、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建荣同志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看望慰问了全国第三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丁新民同志,向他送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致全国道德模范的新春贺卡贺信》。之前,鄂尔多斯市委、政府组成春节慰问小组分别慰问了全国道德模范乌兰其其格、全区道德模范乌敦、赛布拉玛、邱瑞兵、王永华,市文明办还慰问了全市第一届、第二届道德模范,累计慰问金额达到12万元。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各类道德模范典型,多渠道为道德模范提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目前,鄂尔多斯市共有全国道德模范2人,自治区道德模范4人,鄂尔多斯市道德模范20人。鄂尔多斯市关心关爱道德模范体现了“三个实”。

2012年1月11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明办主任郭宇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看望慰问全国第三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丁新民同志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文明办主任郭宇、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建荣同志与全国第三届诚实守信道德模范丁新民同志亲切交谈
一是政策实。建立道德模范帮扶长效机制,把关心关爱道德模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意见,党委、政府、文明委采取多种形式帮扶贫困、病残道德模范和离世道德模范家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道德模范之间建立结对帮扶关系,通过社会力量关心关爱道德模范。早在2008年,鄂尔多斯市委、政府就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道德模范奖励扶助实施办法》,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每人给与1万元的奖励,对生活特别困难道德模范每年给与1万元补贴,对其它道德模范每年给与2000元以上慰问金。从2008年以来,市财政共拿出100多万元奖励和帮扶道德模范。同时,东方路桥、新大地、鼎盛集团等企业累计拿出30多万元帮扶道德模范。
二是行动实。从2008年至今,鄂尔多斯市参与了3届全国道德模范和2届全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开展了2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次道德典型事迹产生后,市委、政府、市文明委迅速启动道德模范慰问活动,由有关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看望慰问道德模范,向道德模范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重大节假日为契机,精心安排,为道德模范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向道德模范送上社会各界的温暖。2011年,在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市领导带队专门慰问了全市各级道德模范,向每人发放了2000元慰问金。在此基础上,邀请道德模范参加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重要会议,每年邀请道德模范参加市政协举办的全市各界群众座谈会、邀请道德模范参加鄂尔多斯市电视台举办的鄂尔多斯春晚,通过这些举措,切实给与了道德模范崇高的社会礼遇。
三是宣传实。每年拟定道德模范宣传方案,邀请市内外媒体广泛宣传道德典型,积极营造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中国好人”、“鄂尔多斯好人”推荐活动,为评选各类道德典型提供储备力量。充分发动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单位利用巡讲、报告会、集体学习等形式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使群众对道德模范的知晓率达到了90%以上。运用报纸、网络、短信、公益广告、文艺作品等形式对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鄂尔多斯日报、鄂尔多斯文明网专门设置了“道德模范风采”专栏,集中宣传道德模范获奖情况和他们的感人事迹,鄂尔多斯晚报开办了“道德感言”和“讲道德、做好人”栏目。编辑出版了全国道德模范丁新民文学报告集《我的农民工兄弟》,创作了诗歌《为你放歌》。中国电信、网通、移动等企业分别发出向道德模范学习的短信。同时,通过邀请道德模范在媒体做访谈、讲感言、播放宣传片等方式,进一步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广大市民不断提升自身的责任意识和文明形象。 (市文明办 高志明)